論證過程可分為 “做對的事” 或 “把事做對”

Dr. H 是做力學的博士,在領域第一的期刊有多篇論文,最近和他聊到 “do right thing” 和 “do the thing right” 的問題,特別有感覺

  • H:do the right thing 是相當困難的,我們總是能找到一百種解釋的可能性,十種證明你是錯的方式,但是還不知道能否嚴格的證明一件事情是正確的
  • 我:確實是如此,細較之下,多數情況我們只能說 “在當前的資訊中,我們可以拒絕某些事情”,但並不代表我們可以真正的接受某些事情
  • H:沒錯,不過do the thing right就簡單多了,只要想辦法讓事情看起來是對的就好了。
  • 我:我第一個想到的是 accurate 跟plausible
  • H:恰當的比喻,do the thing right 可能只要花一分的力氣,但如果是認真的學弟妹,我還是會建議他們要好好學習如何 do the right thing
  • H:畢竟,能夠do the right thing,想要do the thing right 就相當簡單了。

大致講一下這兩個的差別好了

什麼是 do the right thing 做對的事情

做對的事情,首先你要真的知道這樣做是 “對的”,也就是說在下結論與執行方案前,都必須要精確嚴謹的檢視自己的論證與取證過程,用英文來說就是 “accurate”

那什麼是 “精確嚴謹的檢視”,有點複雜我們把它拉長拆開來看:

做對的事情 = 當事人確實知道這種處理方式,可達到以下目的之一:

1.可得有學術價值的探討
2.獲得信度效度足夠之證據
3.將可用的證據用合乎形式邏輯的方式排列。

可得有學術價值的探討

寫挺多的了,直接引用下列文章來探討:

評估現在自己研究的定位

組織研究實施的手法


可獲得信效度足夠的證據:

統雄老師部落格所提的 “科學知識產生的程序” 便是獲得具信效度證據的guideline,以下藍底引述之:

各種研究方法都不脫「科學知識產生的程序」:1、建構理論(建立統計假設) 2、收集資料 3、分析數據(檢定統計假設) 4、辯難詮釋,主要是在「收集資料」階段的不同。

2.的補充:
收集資料的工作包括:選擇對象、測量設計、與實施方式。
實驗設計這方面工作的特色為:分組比較、實驗處理、與推論控制

出自吳統雄老師實驗法‧準實驗法易筋經1 http://tx.liberal.ntu.edu.tw/~PurpleWoo/Methodology/Experiment.htm

我的解釋是這樣的:

1&4 屬於設計與詮釋,考驗以下個人素質

2&3 屬於明白自己所得代表甚麼? 有幾斤幾兩?

將可用證據以正確形式邏輯連貫排列

這部分牽涉到 “可用證據” “正確形式邏輯” “連貫排列” 三個部分:


如此我們可將 “做對的事情” 的作法具體化如以下的guideline:

辨學術價值 (評估定位,規劃研究) >>信效度足夠證據 (建構理論,收集資料,分析數據,辯難詮釋) >>理順邏輯 (形式排列,思維框架,連貫與否)

什麼是 do the thing right 把事情做對 (看起來對)

我是這樣定義do the thing right的:

根據上級/客戶給的目標,做一番看似有理卻不符合學術嚴謹度的論述或作為,想辦法兜出一個看似正確卻經不起細細檢視的答案

英文中有個字叫plausible,大概就是這樣的意思。

我們透過回顧 “做對的事” 需要經過的流程,以解釋 “把事情做對” 的作法:

明辨學術價值 (評估定位,規劃研究) >>信效度足夠證據 (建構理論,收集資料,分析數據,辯難詮釋) >>理順邏輯 (形式排列,思維框架,連貫與否)

其實 “把事情做對” 也需要經過一樣的步驟,只是中間每個步驟都經過斷章取義的簡化

  1. 明辨學術價值:上級/客戶想要的目標就是價值,不用思考探索
  2. 信效度足夠證據:理論和詮釋部分,上級/客戶都建構好了,只要想辦法分析出 “合他們理” 的數據就行
  3. 理順邏輯:不須要求形式嚴謹、不須框架式思考,只要看似連貫 (但是與QA、拆句法連貫的緊密性差多了)

很明顯的,把 “事做得看起來對” 比 “做真正對的事” 輕鬆許多

那何必學做對的事情?

許多時候人們要求的並不嚴謹,也不會深究到邏輯的底層,其實靠著 “做看似對的事情” 就能過關了,輕鬆許多,又何必辛苦 “做對的事情” 呢?

一樣拿流程圖來說明:

明辨學術價值 (評估定位,規劃研究) >>信效度足夠證據 (建構理論,收集資料,分析數據,辯難詮釋) >>理順邏輯 (形式排列,思維框架,連貫與否)

如前述,”把事做對” 其實就是 “做對的事” 的簡易版,許多因素與假設在 “把事做對” 的情境下是不考慮或簡短考慮的。只要任何一個小點沒考慮清楚,整個論述架構就會如雪崩般崩潰 (可參考[Case study] 2. —我相信菌只會做B物質,但是在崩潰前夕,當事人都會覺得自己 “考慮周詳,穩如泰山”

自以為安全,其實一點都不安全,這才是最要命的

“做對的事” 雖然辛苦,但透過每一步的穩扎穩打,可以慎重的判斷自己說的每句話根基為何、是否在理、能做出多強的宣言,自然說話就有底氣,所謂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也。兩者論述的強度,”把事做對” 是遠遠比不上 “做對的事”。

最不濟,只要學會 “做對的事”,以後上司/客戶要求你要 “把事做對” ,那可就是輕而易舉了呢~